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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轮轮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 2018-120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
知于 12 月 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
到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5 人),会议由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
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或“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 22 万股。同时结合公司
实际回购完成的股份数量,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17 名调整为 306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3,500 万股调整为 13,478 万股。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
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
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袁仲雪、延万华、张必书、王建业、宋军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临 2018-122)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以 2018 年 12 月 7 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0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478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袁仲雪、延万华、张必书、王建业、宋军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临
2018-123)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独立董事对上述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