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赛轮越南与固铂越南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有利于进一步 提升公司在越南的生产规模,增强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能力,提升产品的综合竞 争力。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相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赛轮越南与固铂越南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谢 岭 丁乃秀 刘树国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