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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轮轮胎: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1-08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 2019-005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 划 而 回 购 但 未 授 予 的 45 股 股 份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
2,701,460,723 元变更为人民币 2,701,460,678 元,股份总数由 2,701,460,723 股
变更为 2,701,460,678 股。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等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
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01,460,723 元。                           2,701,460,678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01,460,723 股,公司的全部股份均 2,701,460,678 股,公司的全部股份均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        公 司 在下 列 情 况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股份: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或者股权激励;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司收购其股份的;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本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二)要约方式;
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二)要约方式;                   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式。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 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会决议。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经三分之二以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的资金 应当 从公 司的 税后利 润中支 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职工。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
                                       或者注销。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调整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调整
和变更,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和变更,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
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 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 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审议本章程第一百零八条
                                      第(十六)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
                                      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通
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以专 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以专人、
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送 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达;召开临时监事会时,应在 3 日前 召开临时监事会时,应在 3 日前书面、
 书面、电子邮件、电话通知全体监事。 电子邮件、电话通知全体监事。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若出现紧急情况,需要监事会即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 刻作出决议的,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会议期限;                          可以不受相关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
     (二)事由及议题;              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明。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
                                     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