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履行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轮胎”或“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赛轮轮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73 号文核准,赛轮轮胎向 9 家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949,367 股,每股发行价 15.80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98.6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2,768,001.61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4) 第 SD-3-003 号《验资报告》。赛轮轮胎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赛轮轮胎共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117,896.69 万 元,收到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514.8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3.79 万元(含 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不存在使用此次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公 司、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赛轮轮胎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4 年 11 月 24 日,赛轮轮胎会同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南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2014 年度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 12 月 1 日,赛轮轮胎、赛轮 (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 轮东营”)、西南证券会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签署了《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2014 年 12 月 5 日,赛轮轮胎、赛轮东营、西南证券及建设银行广饶支 行签署了《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赛轮轮胎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更换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暨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之持续督导 相关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 意公司保荐机构由西南证券变更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 券”),并重新签署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赛轮轮胎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 保荐机构,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了相关的保荐与承销协议,并与浙商证券签 订了相关终止协议,重新签署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赛轮轮胎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赛轮轮胎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 资金等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赛轮轮胎 平安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11014700019008 1,172,768,001.61 0 农业银行青岛李沧支行 38-080101040033242 250,000,000.00 12,237.30 赛轮东营 平安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11014699938000 262,768,001.61 25,680.53 建设银行广饶支行 37001658201050151563 660,000,000.00 0 合计 - 1,172,768,001.61 37,917.83 注: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2、赛轮轮胎于平安银行青岛分行开立的 11014700019008 账户已注销。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117,276.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056.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7,896.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项 目 可 已变 是 截至期末 项目 行 更项 截至期 否 累计投入 达到 性 目, 末投入 达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金额与承 预定 是 承诺投资 含部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进度 本年度实 到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 可使 否 项目 分变 资总额 入金额 (%)(4) 现的效益 预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额的差额 用状 发 更 = 计 (3)= 态日 生 (如 (2)/(1) 效 (2)-(1) 期 重 有) 益 大 变 化 赛轮东 营年产 1500 万 2020 条大轮 毛利 年 辋高性 - 117,276.80 117,276.80 117,276.80 35,056.68 117,896.69 619.89 100.53% 23,353.92 否 否 12 能半钢 万元 月 子午线 轮胎项 目 合计 - 117,276.80 117,276.80 117,276.80 35,056.68 117,896.69 619.89 - - - - - 注:由于赛轮东营年产 1500 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 2020 年尚处于建设中,因此 2020 年度 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不具有可比性。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014 年 11 月 28 日,赛轮轮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鉴于赛轮轮胎拟利用募集资金对赛轮 东营增资 1,172,768,001.61 元,赛轮东营拟使用增资额中的 34,752.26 万元置换其 预先投入年产 1500 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投 入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中兴华核字(2014) 第 SD-3-024 号《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年产 1500 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的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赛轮轮胎 2020 年度不存在使用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4 年 11 月 28 日,赛轮轮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赛轮东营 拟根据投资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 额为 4 亿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5 年 11 月 6 日,赛轮东营将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5 年 11 月 9 日,赛轮轮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3 月 10 日,赛轮东营将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 投项目的资金需求。2016 年 10 月 21 日,赛轮东营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4.5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10 月 27 日,赛轮轮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12 月 23 日,赛轮东 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 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2017 年 10 月 24 日,赛轮东营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 4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7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8 月 14 日,赛轮东营将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 2,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 资金需求。2018 年 10 月 11 日,赛轮东营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5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9 年 8 月 22 日,赛轮东营将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3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8 月 27 日,赛轮轮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0 年 1 月 8 日,赛轮东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 1.4 亿元提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 1.9 亿元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赛轮轮胎不存在使用此次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4 年 11 月 28 日,赛轮轮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 收益,赛轮东营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在 4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现金管理形式及期限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鉴于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将到期,赛轮轮胎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 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 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含将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到期的 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 4,000 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赛轮轮胎 2020 年度不存在使用此次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赛轮轮胎使用此次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0 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2019 年 8 月 27 日,赛轮轮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 据赛轮轮胎的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赛轮东营年产 1500 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 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 体、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 2019 年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赛轮轮胎 2020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赛轮轮胎 2020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赛轮轮胎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赛轮轮胎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关要求,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 违规情形。 四、会计师对赛轮轮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赛轮轮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21)第 030030 号《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赛轮轮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编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赛轮轮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赛轮轮胎董事会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说明与 赛轮轮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尹永君 金碧霞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