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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轮轮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1-04-27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1)第 030030 号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赛轮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
鉴证工作以对《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
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
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 2021-058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
[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规定,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轮胎”或“公司”)董事会对
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 2020 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
出具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73 号文核准,公司向 9 家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949,367 股,每股发行价 15.80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98.6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2,768,001.61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4)
第 SD-3-003 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
度。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117,896.69 万元,
收到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514.8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37,917.83 元(含
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不含银行手续费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公
司、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4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会同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西南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2014 年度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 12 月 1 日,公司、赛轮(东营)
  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东营”)、
  西南证券会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李沧支行签署了《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4
  年 1 月 5 日,公司、赛轮东营、西南证券及建设银行广饶支行签署了《2014 年
  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
  换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暨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之持续督导相关
  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
  司保荐机构由西南证券变更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
  并重新签署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担任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签订了相关的保荐与承销协议,并与浙商证券签订了相关终止协议,重新签署了
  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公司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情
  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赛轮东营   农业银行青岛
                          38-080101040033242   250,000,000.00            12,237.30
           李沧支行
                       平安银行青岛
                                               11014699938000                    262,768,001.61                      25,680.53
                       分行营业部
                       建设银行广饶
                                               37001658201050151563              660,000,000.00                                 0
                       支行
                                合计                        —                1,172,768,001.61                      37,917.83
                注: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2、公司于平安银行青岛分行开立的 11014700019008 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7,276.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056.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7,896.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项                    项
                                                                                                                   目                    目
                                                                                                                   达                    可
                                                                                                                         本         是
         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       到                    行
                                                                                                                         年         否
         更项                                                                              累计投入   末投入       预                    性
                                                                                                                         度         达
承诺     目,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金额与承    进度        定                    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实         到
投资     部分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    (%)       可                    否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入金额                                                现         预
项目     变更                                     金额(1)                     金额(2)      额的差额    (4)=       使                    发
                                                                                                                         的         计
         (如                                                                                (3)=    (2)/(1       用                    生
                                                                                                                         效         效
         有)                                                                               (2)-(1)      )         状                    重
                                                                                                                         益         益
                                                                                                                   态                    大
                                                                                                                   日                    变
                                                                                                                   期                    化

赛轮
东营
年产
1500
                                                                                                                         毛
万条
                                                                                                                   202   利
大轮
                                                                              117,896.6                100.53   0年      23,3
辋高       -       117,276.80     117,276.80     117,276.80       35,056.68                  619.89                                 否   否
                                                                                 9                       %         12    53.9
性能
                                                                                                                   月    2万
半钢
                                                                                                                         元
子午
线轮
胎项
 目
                                                                  117,896.6
合计   -       117,276.80   117,276.80   117,276.80   35,056.68               619.89   -   -   -   -   -
                                                                     9

              注:由于赛轮东营年产 1500 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 2020 年尚处于建设

           中,因此本年度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不具有可比性。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对赛轮东营增资
           1,172,768,001.61 元,赛轮东营拟使用增资额中的 34,752.26 万元置换其预先
           投入年产 1500 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
           定,程序合法。赛轮东营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注册会计师鉴证。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赛轮东营
           以募集资金中的 34,752.2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
           金,符合公司在《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中关于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的相关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赛轮东营利用募集资金 34,752.26 万元置换
           预先投入年产 1500 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轮胎本次置换预先
           投入,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拟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中兴华核字(2014)第 SD-3-024 号《专项审核报告》鉴证。该事
           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规定(2013 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赛轮轮胎使
用募集资金 34,752.2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赛轮东营
拟根据投资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
额为 4 亿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 亿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
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赛
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5 年 11 月 6 日,赛轮东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 亿元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
表人。
    (2)2015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
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
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
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的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
议。
    2016 年 3 月 10 日,赛轮东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 4.5 亿元募集资
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
人。
    2016 年 10 月 21 日,赛轮东营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5 亿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
荐代表人。
    (3)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4.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
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的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
议。
    2016 年 12 月 23 日,赛轮东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 4 亿元募集资金
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
人。
    2017 年 10 月 24 日,赛轮东营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 亿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
代表人。
    (4)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7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7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7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
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的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
议。
    2018 年 8 月 14 日,赛轮东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 2,000 万
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 3.5 亿元募集资金
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
人。
    2018 年 10 月 11 日,赛轮东营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5 亿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
荐代表人。

    (5)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
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的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
议。
    2019 年 8 月 22 日,赛轮东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3 亿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
代表人。

    (6)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3.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
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的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
议。
    2020 年 1 月 8 日,赛轮东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 1.4 亿元
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 1.9 亿元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时将
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赛轮东营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在 4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具体
现金管理形式及期限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赛
轮东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在 4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
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在 4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轮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制订了严格的风险
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赛轮轮胎本次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赛
轮轮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鉴于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
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
赛轮东营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含将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到期的用于
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 4,000 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
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含将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
集资金,在 4,000 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效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含
将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 4,000 万元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
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条件,并制订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赛轮轮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赛轮东营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购买了 18 期掉
期交易及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2015 年 1 月 5 日、
1 月 15 日、3 月 6 日、4 月 4 日、4 月 17 日、5 月 21 日、6 月 19 日、7 月 17 日、
8 月 29 日、9 月 15 日、10 月 16 日、10 月 24 日、2016 年 5 月 12 日在《中国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14-108、临 2015-001、临 2015-003、临 2015-007、
临 2015-021、临 2015-023、临 2015-028、临 2015-039、临 2015-051、临 2015-064、
临 2015-067、临 2015-071、临 2015-072、临 2016-057 号公告。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
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赛轮东营年产 1500 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
轮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
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
调整,由原计划的 2019 年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
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
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轮胎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赛轮轮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赛轮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监管协议的相关要求,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
形。
       六、保荐机构对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
报告、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核查了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及相关凭证等,对赛轮
轮胎 2020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
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赛轮轮胎 2020 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赛轮轮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
2020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见
       我们认为,赛轮轮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
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赛轮
轮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