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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立油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4-27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临2013-011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6日以现场送达形式发出,
并于2013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
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小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
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经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
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常州立新
液压有限公司的议案》;
    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真查阅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地查看了项目规划用

地,认为:本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要求,有助于提高公司的

盈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

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

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
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款的议案》;
    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等款

项时,将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款。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
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
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对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

报告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末的财

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一、二、三项议案需提交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