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临2014-008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恒立液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结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 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 ● 变更项目名称: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项目(原常州立新液 压有限公司项目,以下简称“恒立液压”)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9,060.25 万元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结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201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建设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 项目的议案》,项目计划投资额 29,999.92 万元,预计建设期为 1 年 (详见 2012 年 4 月 17 日公告)。现项目已完工,实现批量生产,公 司将对该项目实施结项。截至 2014 年 2 月末,该项目累计投入 11,687.71 万元,尚未使用资金余额为 18,312.21 万元,加专户累计 利息 748.04 万元,结余超募资金总计 19,060.25 万元,占公司超募 资金总额 130,769.88 万元的 14.56%。 2、恒立液压项目概况 201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常州立新液压有限公司 的议案》(详见 2013 年 4 月 27 日公告)。项目计划总投资 150,000 万 元人民币,其中 60,000 万元注册资金由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 元、自有资金 37,000 万元和上海立新液压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3000 万 元分期投入;其余资金计划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拟由恒立液压自筹、 股东增资或借款等方式筹集。截至 2014 年 2 月末,恒立液压注册资 本金已到位 36,000.00 万元,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31,595.53 万元, 其中超募资金 20,000.00 万元已使用完毕,其余为公司自有资金和上 海立新部分注资。 现公司董事会提议将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 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恒立液压项目,作为恒立液压注册资本金 的后续投入。 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结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以超募资金投资 12 万支挖掘机专用油缸技改项目,承诺投 资总额为 29,999.92 万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累计投 资 11,430.76 万元,其中 2013 年度投资 5,287.32 万元,尚未使用资 金余额 18,569.16 万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收取资金利息(已 扣手续费)726.94 万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 19,296.05 万元。明细如下: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活/定期) 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5144*****202 2,960,499.67 募集资金户 州武进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募集资金户下的 5404*****167 60,000,000.00 州武进支行 定期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募集资金户下的 4832*****253 130,000,000.00 州武进支行 定期户 合计 192,960,499.67 另:2014 年 1-2 月,已使用募集资金 256.90 万元,收取利息 21.10 万元。2 月末余额 19,060.25 万元。 (二)结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结余原因 截止 2014 年 2 月末,该项目共投入超募资金 11,687.71 万元, 尚未使用资金余额为 18,312.21 万元,节约金额占承诺投资额的 61.04%,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原因是: 1、根据工程机械行业近年来持续调整的变化趋势,公司充分利 用现有 20 万只挖掘机油缸生产线的配套优势,减少部分共用设备的 购置;同时,公司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 下,对项目环节进行优化,并优化了设备选型; 2、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费用控制、 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项目开支及流动资金的投入。 3、汇率波动对公司进口设备的有利影响。 因为采取了上述措施,在满足达到项目设计产能的基础上,大大 降低了本项目的投入。 (三)使用结余超募资金投资恒立液压项目的必要性 公司将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结余超募 资金全部投入恒立液压项目,可以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有效地降低了公司对恒立液压后续注册资 本金投入而产生的融资成本,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恒立液压项目的具体情况、市场前景及风险提示 恒立液压项目的具体情况、市场前景及风险提示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常州立新 液压有限公司的公告》及该项目的申请报告。 四、恒立液压项目的进展情况 恒立液压项目截至 2014 年 2 月末已投入 31,595.53 万元,主要 用于厂房建设、土地及设备购置,其中超募资金 20,000.00 万元已使 用完毕。目前该项目厂房已封顶,计划厂房基建于 2014 年 7 月基本 完成,达到设备进场安装的条件,2014 年三季度设备开始进场安装, 预计 2014 年四季度达到试运行条件。同时新产品液压泵、液压阀的 研制正在抓紧推进之中,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 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投资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项目。同时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 余募集资金投资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项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公司拟使用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专用高 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项目,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为此已拟定了具 体的操作流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平安证券对此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5、恒立液压项目申请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22 日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油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就恒立油缸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6 号”文核准,恒立油缸 首次公开发行 10,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23.00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 241,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250.5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233,249.49 万 元 , 其 中 募 投 资 金 102,479.61 万 元 , 超 募 资 金 总 额 为 130,769.88 万元。 二、 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高精液压铸件项 目人民币 46,394.89 万元,12 万只挖掘机专用油缸技改项目人民币 11,430.76 万元,用于常州立新液压有限公司项目 14,786.33 万元。另,超募资金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 15,400.00 万元。 三、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201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建设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项目计划 使用超募资金 29,999.92 万元,预计建设期为 1 年。现项目已完工,实现批量生 产,公司将对该项目实施结项。截至 2014 年 2 月末,该项目累计投入 11,687.71 万元,尚未使用资金余额为 18,312.21 万元,加专户累计利息 748.04 万元,结 余超募资金总计 19,060.25 万元,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 130,769.88 万元的 14.56%。 四、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项目(简称“恒立液压”)基本情况 201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常州立新液压有限公司的议案》。项目计划总 投资 15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60,000 万元注册资金由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自有资金 37,000 万元和上海立新液压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3000 万 元分期投入;其余资金计划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拟由恒立液压自筹、股东增资或 借款等方式筹集。 截至 2014 年 2 月末,恒立液压注册资本金已到位 36,000.00 万元,该项目 累计投入资金 31595.53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已使用完毕,其余 为公司自有资金和上海立新部分注资。目前该项目厂房已封顶,计划厂房基建于 2014 年 7 月基本完成,达到设备进场安装的条件,2014 年三季度设备开始进场 安装,预计 2014 年四季度达到试运行条件。同时新产品液压泵、液压阀的研制 正在加速推进之中。 五、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资 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结余超募资金全部 投入恒立液压项目,作为恒立液压注册资本金的后续投入。公司本次拟变更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结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结余原因 截止 2014 年 2 月末,该项目共投入超募资金 11,687.71 万元,尚未使用超 募资金余额为 18,312.21 万元,节约金额占承诺投资额的 61.04%,主要原因是: 1、根据工程机械行业近年来持续调整的变化趋势,公司充分利用现有 20 万只挖掘机油缸生产线的配套优势,减少部分共用设备的购置;同时,公司结合 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项目环节进行优化,并优化 了设备选型; 2、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 节约了部分项目开支及流动资金的投入。 3、汇率波动对公司进口设备的有利影响。 因为采取了上述措施,在满足达到项目设计产能的基础上,大大降低了该项 目的投入。 (二)使用结余超募资金投资恒立液压项目的必要性 公司将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结余超募资金全部投 入恒立液压项目,可以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 同时有效地降低了公司对恒立液压后续注册资本金投入而产生的融资成本,实现 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变更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要求,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 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江苏恒立液压有限 公司项目。同时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认为:公司拟使用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 剩余超募资金投资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尚需经过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平安证券对此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12 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核 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 宏 张 逊 保荐机构盖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