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油缸:关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银行授信的公告2015-11-05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2015-061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液压”)
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签署了非承诺
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恒立液压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
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上述协议的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是对公司信用等级的肯定,同时也有效避免了资金占用,提高了
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降低了公司的筹资成本,提高了公司的财务工作效率。现将
协议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条款
(一)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
1、协议签署人:
客户: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
贷款人: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最高融资额:等值美元壹仟万元整。
3、融资币种:人民币、欧元、美元、日元。
4、融资最长期限:12 个月。
5、融资利率: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一定比例;美元,LIBOR 上浮一定
比例。每季度付息一次。
(二)授信额度协议
1、协议签署人:
受信人: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2、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 亿元。
3、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本协议生效日 2015 年 11 月 2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
4、授信额度的使用
在本协议约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恒立液压可以在不超过本协议约定的
各单项授信业务的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二、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花旗银行的第一笔贷款为 4,650 万元人民币,贷
款期限为 6 个月,贷款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下浮一定比例;恒立液压与中国银行
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并收到贷款 5,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 12 个
月,贷款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下浮一定比例。
三、备查文件
1、《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
2、《授信额度协议》;
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