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液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4-25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17-008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 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
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
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
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
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公司会计科目列示进行了相应变更。
2017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
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往年度
的追溯调整。
根据财会〔2016〕22 号文,从该文件发布之日即 2016 年 12 月 3 日起实施,
2016 年 5 月 1 日至财会〔2016〕22 号文件发布实施之间发生的交易按财会〔2016〕
22 号文件规定进行调整。根据文件规定, 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
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
“税金及附加”科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6 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增加 8,748,777.20 元,“管理费用”科目减少 8,748,777.20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
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
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一)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