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液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15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17-020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
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
则。
2017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日期及衔接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
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
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17 年 1-6 月
科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其他收益 - 13,464,648.73
营业外收入 14,418,267.96 953,619.23
除上述事项外,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其他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
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
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
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