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杨华勇 徐兵 俞雪华 2017 年 8 月 12 日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签字页,无正文) 董事签字: 杨华勇 徐兵 俞雪华 2017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