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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立液压: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23  

						公司代码:601100 公司简称:恒立液压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江苏
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铸造分公司、上海立新液压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控制环境方面:组织架构与职能、人力资源政策与执行、内部审计机制与审计监督;控制活动方面:
营销活动、采购与付款(包括材料、外包业务、设备、工程物资)、工程项目、资金营运、职工薪酬、
存货管理、无形资产、合同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外包业务、采购管理、流动资产和工程项目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公司管理制度、业务运行流程图,结合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的 3%≤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
税前利润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 5%
                                              <税前利润的 5%           3%;
                                              营业收入的 1%≤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3%
                                              <营业收入的 3%           1%


说明:
1、单独缺陷或多个缺陷的组合直接导致未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避免的财产损失的金额,以上二者孰低
原则;2、已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严重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和追溯
重大缺陷            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年财务报告中
                    的重大错报。
                    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
                    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
                    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重要缺陷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风险管理职能无效,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
                    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重大缺陷未及时在合理期间得到
                    整改。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1%             0.5%≤资产总额<1%         低于上述水平以外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3%             1.5%≤营业收入<3%         低于上述水平以外
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5%             3%≤税前利润<5%           低于上述水平以外
                                           500 万元≤损失金额<1000
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1000 万元                                 损失金额<500 万元
                                           万元


说明:
以上四者孰低原则。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法律法规:具备合理可能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危及公
                  司主要业务活动运营。2、发展战略:具备合理可能性对战略目标产生严重影响,
                  全面危及战略目标实现。3、经营目标: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
重大缺陷          致决策失误、并购失败、停产或危及公司持续经营。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或重要缺
                  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特大质量事故、重大安
                  全事故。4、潜在负面影响: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核心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1、法律法规:具备合理可能性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对公司部分
                  业务活动运营产生影响。2、发展战略:具备合理可能性对战略目标具有一定影响,
重要缺陷          影响部分目标实现。3、经营目标: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一项或多项业务经营
                  活动受到一定影响,但不会危及公司持续经营。4、潜在负面影响:受到国家政府
                  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1、法律法规:几乎不可能发生违规问题,不属于政府及监管部门关注和处罚的重
                  点问题。2、发展战略: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影响战略目标的程度较低,范围较小。3、
一般缺陷          经营目标: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公司个别业务经营活动运转不畅,且不会危及公
                  司其他业务活动。4、潜在负面影响: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
                  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为 0 个。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数量为 0 个。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为 0 个。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数量为 0 个。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度非财务内部控制缺陷(原材料的保管与领用)已完成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我们注意到并认同,内部控制是动态变化的过程、内部控制是公司全部管理要素的有机结合,内部
控制应当与国家产业政策、国际国内市场形势、公司战略目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资源与成本、利
益相关者和风险水平、缺陷标准等相适应,并随着各要素的变化及时加以健全、调整、改进和完善,通
过强化内控精神理念与精神文化,严格内控执行与监督检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平衡内部控制的重
点和关键,合理、有效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2019 年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
其他与内部控制相关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执行,强化内部控
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汪立平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