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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康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8-11-19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
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
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
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
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
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康股份”)2018 年 11 月 19 日披露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根据相关规定,预案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期
间 股 价 涨 跌 幅 情 况 、 同 期 上 证 综 指 ( 000001.SH ) 及 Wind 汽 车 制 造 指 数
(882444.WI)涨跌幅情况如下:

                                     预案公告前       预案公告前
             项目                  第 21 个交易日   第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18-10-19) (2018-11-16)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16.47            16.81            2.06%
上证综指收盘价(点)                       2550.47          2679.11            5.04%
Wind 汽 车 制 造 指 数 收 盘 价
                                       7084.82                  7333.90        3.52%
(点)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2.98%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涨跌幅(%)                                -1.45%

    小康股份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 2.06%,剔除同期上证综指和 Wind 汽车制造
指数指数上涨的影响,波动幅度分别为-2.98%和-1.45%,公司股价在提示性公告
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累计涨
跌幅相关标准。

    综上,本公司认为:在分别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小
康股份股票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均未超过 20%,
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
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