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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康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2019-01-11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 2019-005
债券代码:113016        债券简称:小康转债
转股代码:191016        转股简称:小康转股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小康控股”)拟自2018年2月2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少于909.20万股,且不超过1,818.40万股(即不
少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019年1月10日,小康控股增持本公司股
份达到公司目前总股本(945,153,412股)的1%。截至2019年1月10
日下午收市,小康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990.3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5%。


    2019年1月10日,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小康控股”)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函,小康控股基于看好公司
未来智能电动汽车业务的发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

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

    2.此次计划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2019年1月10日,小康控股增持本公司股份达到公司目前总股本
(945,153,412股)的1%。

    截至2019年1月10日下午收市,小康控股持有公司股份990.35万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
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票;
    3. 本 次 拟 增 持 股 份 的 数 量 : 不 少 于 909.20 万 股 , 且 不 超 过
1,818.40万股(即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
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2日起12个月内;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及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前期增持情况
    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7月30日,小康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97.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关
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及延期公告》(公告编号:
2018-086)。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8年7月31日-2019年1月10日,小康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93.0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
    综上,截至2019年1月10日下午收市,小康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90.3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5%。本次增持后,小康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862.20万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0.16%。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
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
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
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