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股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2021-09-18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4
债券代码:113016 债券简称:小康转债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股票期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6 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3,286.4 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7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2,7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31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为 66.03 元/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7 月 26 日
2、行权价格: 66.03 元/份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4、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有 5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失去参与
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合计 44.6 万份。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708 人,实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份数为 3,286.4 万份。具
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实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际授予股票期权 告日公司股本总
(万份)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马剑昌 董事、总裁 70 2.13% 0.05%
2 刘昌东 董事、首席运营官 65 1.98% 0.05%
3 许林 首席技术官 70 2.13% 0.05%
4 岑远川 副总裁 50 1.52% 0.04%
5 刘联 董事、财务总监 35 1.06% 0.03%
6 段伟 副总裁 50 1.52% 0.04%
7 梁其军 副总裁 40 1.22% 0.03%
8 申薇 董事会秘书 25 0.76% 0.02%
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
2,881.4 87.68% 2.12%
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2,700 人)
合计 3,286.4 100% 2.4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
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总股本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
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
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
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4、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二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考核年度的新能源汽车销量(A)或公司营业收入(B)
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新能源汽车销量 A(万台) 公司营业收入 B(亿元)
对应考核
行权期 目标销量 触发销量 目标值 触发值
年度
(Am) (An) (Bm) (Bn)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年 4.00 3.20 180 144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年 20.00 16.00 450 360
考核指标 完成度 行权系数
A≥Am X=1
新能源汽车销量 A(万台)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