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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27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形成有效决议。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小康工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谨慎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条件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方案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计划,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股票方案并同意将本项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预案内
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需求等情况,
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并同意将本项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关于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的《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
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
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本次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相
关措施。公司所预计的即期收益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收益措施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公司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重
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
于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

    付于武        刘   斌       刘凯湘        赵万一




                                             2022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