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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康股份: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9  

                                                                            会议文件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

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
                                                      会议文件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

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

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进行,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非执行董事签字:

    付于武       刘 斌        刘凯湘        黎   明


                                       2022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