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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康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7-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
为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股份”或“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小康股份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更好的
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三)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6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37,168,141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129,999,969.18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1,443,881.05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058,556,088.13 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2]第 2-00060 号的验资报
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电动化车型开发及产品平台技术升级项
 1                                              474,795.00          431,000.00
      目
 2    工厂智能化升级与电驱产线建设项目           63,320.00           61,000.00
 3    用户中心建设项目                           22,660.00           21,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0          200,000.00
                   合 计                        760,775.00          713,000.00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投
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
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
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
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
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
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