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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力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2-10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发出通知,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形成
有效决议。会议由张正萍董事长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
摘要。
    执行董事马剑昌先生、刘昌东先生、刘联女士是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
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3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执行董事马剑昌先生、刘昌东先生、刘联女士是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
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3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授权
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
将该项权利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
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死亡
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激励计划等;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
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登记期间,若激
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股票期权的,有权将未实际授予、
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或调整为预留授
予权益,且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权益不得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
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
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
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2022 年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2)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
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
    (3)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
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
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4)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
等中介机构;
    (5)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监管机构
规则发生变化,根据规则修订情况对本激励计划进行调整修订(需股东大会决议的除外)。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执行董事马剑昌先生、刘昌东先生、刘联女士是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
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3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