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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桐昆股份: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9-10-26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上述议案及有
关资料,并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基于我们的独立判
断,经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
提下,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运用部分
闲置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业务的操作,既可以保证本金的安全,又能实
现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也可以与购买理财产品互为补充,寻求在一
定期限内取得最大化收益的途径。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
额度和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交易。
    二、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
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
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名:



            卢再志                      沈凯军



           唐松华                       沈培璋

                                           2019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