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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桐昆股份:关于实施“桐20转债”赎回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2021-01-05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转债代码:113032        转债简称:桐20转债
转股代码:191032        转股简称:桐20转股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桐 20 转债”赎回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1 年 1 月 13 日
     赎回价格:100.262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1 年 1 月 14 日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桐 20 转债”持有人可选择继续交易,
或者以转股价格 14.35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截至 2021 年 1 月 5 日收
市后距离 2021 年 1 月 13 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剩 6 个交易日,
特提醒“桐 20 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桐 20 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桐 20 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
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
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桐 20 转债”将全部冻结,
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 100.262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提前
赎回完成后,“桐 20 转债”将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摘牌(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可转债)。
     风险提示: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桐 20 转债”当前收盘价
为 140.21 元/张)与赎回价格(100.262 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
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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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的
股票自 2020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连续 15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或不低于)本公司“桐 20 转债(113032)”
(以下简称“桐 20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根
据《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
的赎回条款。本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
回“桐 20 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桐 20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桐 20 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
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桐 20 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①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赎回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
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②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金额
少于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可转换公司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
    ③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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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3日连续15个交易日内
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或不低于)“桐20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4.35元/股)的130%(含130%,即18.66元/股),已满足“桐20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1 年 1 月 13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桐 20 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
定,赎回价格为 100.262 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0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 日)票面利率
为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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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息天数:2020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共 318 天(算
头不算尾);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100*0.3%*318/365=0.262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62=100.262 元/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
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面值每 100 元可
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262 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
民币 100.2096 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
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
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
纳,即面值每 100 元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262 元(含
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
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
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 QFII、RQFII),本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
赎回款,持有人实际面值每 100 元可转债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262 元。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本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
上发布“桐 20 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 3 次,通知“桐 20 转债”持
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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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
年 1 月 14 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桐 20 转债”将
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
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1 年 1 月 14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
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
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桐 20 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
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
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
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 2021 年 1 月 13 日前(含当日),“桐 20 转债”持
有人可按公司可转债面值(100 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 14.35 元/
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 年 1 月 14 日)起,“桐 20 转债”
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桐 20 转债”将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可转债)。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8182269
    联系人:周     军   宋海荣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德胜路1号12幢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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