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公司的 2020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 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 和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 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现金分红方案。 独立董事(签字): 陈智敏 刘可新 潘煜双 王秀华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