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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桐昆股份:桐昆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9-29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5.5亿元(含5.5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01号文核准,并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
份”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用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23,588,45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94元,共计募集资
金 1,969,999,988.64 元 , 坐 扣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 不 含 税 )
7,075,459.3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62,924,529.25元,已由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
1,154,328.7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61,770,200.5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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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的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
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
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如下:
   1、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5.5亿元(含5.5亿元),在上述资金
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
司全资子公司)共同使用。
   2、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需满足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
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策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
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限、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
合同及协议等。必要时,董事长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无法准确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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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低风险投资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以
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
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1、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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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可滚动使用。
    3、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内,可使用不超过 5.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含 5.5 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
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必要时,董事
长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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