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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平安: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5-11-28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15 年 12 月 17 日 14:00 开始
会议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观澜镇平安金融培训学院平安会堂
主 持 人:董事长马明哲先生

                              议程内容
   一、宣布会议开始及会议议程
   二、议案名称
   1、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刘崇先生出任公司董事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3、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熊佩锦先生出任公司董事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三、回答股东提问
   四、投票表决前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五、投票表决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布会议结束




                                 2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文件之一



                   关于选举刘崇先生出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本公司股东单位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集团”)推荐的董事吕华先生由
于个人工作安排已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了辞职申请,经深业集团推荐及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全面考察,并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推荐刘崇先生接替吕华先
生出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获得董事任职资格后,刘
崇先生将正式接替吕华先生出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此前,吕华先生将继续履
行本公司董事的相关职责。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附件:

                           刘崇先生的个人简历


    刘崇先生,55 岁,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控

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执行董事。此前,刘先生历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益力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财务总监,并曾于 2009 年 6 月至 2010 年 6 月担任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于 2009 年 5 月至 2014 年 2 月担任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刘

先生持有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学士学位及高级会计师资格。




                                         4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文件之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拟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作出进一步修订。有关修订情况采取了下划线标注文字修改内容的方式,下划线标注方式
仅为方便对照比较。
    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公司章程》条款具体修订情况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5
附件:
                             《公司章程》条款具体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原条款为: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24 日首次境外发行在香港联
交所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并上市时,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6,195,053,334 股。公司 1997 年 1 月 16 日进行股份制规范重新登记时,公司发起人认购的
股份数和出资方式如下: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
 序                               出资                               认购的股数
              发起人名称                                                           15 亿股的
 号                               方式      应缴          实缴         (万股)
                                                                                      比例
 1     中国工商银行               现金    39606.8347    39606.8347    39606.8347     26.40
 2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   现金    26680.9271    26680.9271    26680.9271     17.79
 3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现金    17328.8029    17328.8029    17328.8029     11.55
 4     深圳市财政局               现金    12139.2110    12139.2110    12139.2110      8.09
 5     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公司   现金    13824.7736    13824.7736    13824.7736      9.22
                 合计                    109580.5493   109580.5493   109580.5493    73.05%

      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公司已经更名为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除深圳市新
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外,中国工商银行、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
团)总公司、深圳市财政局四家发起人已经全部转让所持股份。

      修改为: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24 日首次境外发行在香港联
交所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并上市时,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6,195,053,334 股。公司 1997 年 1 月 16 日进行股份制规范重新登记时,公司发起人认购的
股份数和出资方式如下: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
 序                               出资                               认购的股数
              发起人名称                                                           15 亿股的
 号                               方式      应缴          实缴         (万股)
                                                                                      比例
 1     中国工商银行               现金    39606.8347    39606.8347    39606.8347     26.40
 2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   现金    26680.9271    26680.9271    26680.9271     17.79
 3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现金    17328.8029    17328.8029    17328.8029     11.55
 4     深圳市财政局               现金    12139.2110    12139.2110    12139.2110      8.09
 5     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公司   现金    13824.7736    13824.7736    13824.7736      9.22
                 合计                    109580.5493   109580.5493   109580.5493    73.05%




                                             6
    上述发起人已经全部转让其所持股份。

    《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原条文为:
     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H股之后,经批准首次公开发行 11.5 亿股内资股,之后再经批准
定向增发299,088,758 股及 272,000,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截至目前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总数7,916,142,092股,其中内资股4,786,409,636股,占本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
的60.46%;H股3,129,732,456股,占本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9.54%。公司的股份结
构列表如下:
        序号        股份类别(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无限售条件内资股(A 股)         4,786,409,636       60.46%
                    内资股合计                   4,786,409,636       60.46%
         2      无限售条件外资股(H 股)         3,129,732,456       39.54%
                    外资股合计                   3,129,732,456       39.54%
                    普通股总计                   7,916,142,092        100%

    修改为:
    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H股之后,经批准首次公开发行 11.5 亿股内资股,之后再经批准
定向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截至目前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总数18,280,241,410股,其中内资股10,832,664,498股,占本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
的59.26%;H股7,447,576,912股,占本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40.74%。公司的股份结
构列表如下:

        序号        股份类别(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无限售条件内资股(A 股)         10,832,664,498      59.26%
                    内资股合计                   10,832,664,498      59.26%
         2      无限售条件外资股(H 股)           7,447,576,912     40.74%
                    外资股合计                     7,447,576,912     40.74%
                    普通股总计                   18,280,241,410       100%


    《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原条文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7,916,142,092元。

    修改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8,280,241,410元。




                                         7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文件之三


                关于选举熊佩锦先生出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3%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
提出的临时提案,由于深投控向本公司推荐的非执行董事范鸣春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安排拟
辞任公司董事,因此深投控推荐熊佩锦先生接替范鸣春先生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提
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审查后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
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获得董事任职资格后,
熊佩锦先生将正式接替范鸣春先生出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此前,范鸣春先
生将继续履行本公司董事的相关职责。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熊佩锦先生的个人简历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8
附件:


                              熊佩锦先生的个人简历


    熊佩锦,50 岁,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并出任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熊先生于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5 月出任深圳市特
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于 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9 月兼任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此前,熊先生曾任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
经济师、党委委员,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兼财务总监,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驻深国投财务总监工作小组组长,深圳市国
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以及深圳市斯贝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财务总监等。熊先生获得中山大学行政管理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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