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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平安:2015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2016-03-16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致力于成为国

际领先的个人金融生活服务提供商,坚持“综合金融+互联网”和“互联网+综合金融”并重

发展,依托本土化优势,践行国际化标准的公司治理,以统一的品牌、多渠道分销网络,为

超过两亿互联网用户和一亿客户提供保险、银行、资产管理和互联网金融产品及服务。公司

自2004年和2007年分别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H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A

股并上市以来,除努力创造更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之外,也非常注重投资者的

保护,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在过去的2015年,公司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工作如下:


一、 注重股东回报,实施两次现金分红


    本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自A股上市以来,除个别年份外,本公司每

年均实施年度和中期两次现金分红。


    2015年6月15日,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向全体股东派发公司2014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45.70亿

元。此外,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股本91.40亿元。2015年8月20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

派发公司2015年中期股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共计32.90亿元。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

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充分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地披露

公司各项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不存在任何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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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在交易所充分进行公开信息披露,

公司同时在官网(www.pingan.com)设有“投资者关系”专栏作为与股东及投资者沟通的平台,

可供公众人士浏览有关本集团业务发展及营运、财务资料、企业管治常规及其它数据。


三、全面加强和投资者沟通交流


    2015年,公司在综合金融战略、交叉销售、平安可转债转股以及各条业务线规划及发展

等方面重点加强了与资本市场的沟通。公司通过公开说明会、视频及电话会议、路演及网上

路演等形式,就公司的年度、半年度及季度业绩进行说明。同时采取电话会议、反向路演、

股评家聚会、策略日以及开放日等形式,主动向市场进行推介,加深了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

解和沟通。除积极保持与机构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外,为更好地服务中小投资者、保障投资者

权益,公司采取了多种渠道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包括但不限于网上路演、走进平安、上

证e互动平台、公司网站、邮箱,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司投资者关系团队手机、座机号码,

提供全年7*24小时投资者服务等。股东及投资者如有任何查询,亦可直接致函本公司投资者

关系团队或电邮至IR@pingan.com.cn,本公司会以合适的形式及时处理有关查询。


    2015年,公司组织现场业绩发布会2次、电话业绩发布会2次、策略日和开放日各1次以

及股评家聚会1次,组织国内外路演22次及网上路演2次,参加国内外投行及券商会议约56

场,接待国内外投资者╱分析师调研约130批次,处理有效投资者邮件约420封,处理投资者

电话咨询约2,000余通。此外,公司致力于加强资本市场分析报告及股东信息收集,高度重

视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努力完

善内部流程及制度建设,争取有针对性地、高效地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四、 维护股价稳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为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建立长期员工持股计

划。持股计划的覆盖范围包含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

作用的核心关键人员。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计划持有人的合法薪酬与业绩奖金额度,存续

期限为 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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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项计划实施以来公司经营稳健,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提

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 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全面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要求,进一步为投资

者提供投票便利,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向广大投资者

提供了网络投票的渠道,并将在今后的股东大会继续落实该项措施。此外,公司董事会专业

委员会主任、部分监事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同时每次股东大会均设置了股东问答环节,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领导直接面对面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为投资者了解平安、参与

公司治理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


    未来,本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保护投资者相关要求,秉

承“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贯宗旨,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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