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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平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7-03-23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0301 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国平安集团
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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