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13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现有独立董事 5 名,均为在经济、金融、会计、
法律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对公司的顺利发展至关
重要。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尤其受托负责
保障少数股东的权益,在公司决策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制衡作用
且为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2018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机
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审慎、认真、勤勉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
公正的独立意见,现将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独立董事努力做到亲身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并做到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正
确决策。全体独立董事恪尽职守,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各位独立董事出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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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任为董事日
独立董事 战略与投资决 审计与风险管理
期 股东大会 董事会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策委员会 委员会
叶迪奇(1) 2013年6月17日 5/5 7/7 2/2 4/4 3/3 -
黄世雄 2013年6月17日 5/5 7/7 2/2 - - 4/4
孙东东(2) 2013年6月17日 5/5 7/7 - 4/4 3/3 4/4
葛明(3) 2015年6月30日 5/5 7/7 2/2 4/4 3/3 -
欧阳辉 (4)
2017年8月6日 5/5 7/7 - 2/2 3/3 4/4
(1) 叶迪奇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
(2) 孙东东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 葛明先生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4) 欧阳辉先生于2018年5月23日起出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行使《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及时了解
公司的重要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参加报
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审慎核查公司 2017 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认为公司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对外担
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公司董事会
于报告期内审议的仅向 H 股股东提供平安好医生境外上市保证
配额的议案、利润分配、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
推荐董事候选人、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关联交易、关于公
司实施长期服务计划、回购公司股份及相关授权方案、关于完
善公司执行委员会决策机制和组织体系的事宜,公司独立董事
经过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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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种途径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及专业
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同时通过公司每月定期
向董事发送的《董监事通讯》、内部报刊和分析师报告等,及时
获取公司内部的主要经营管理状况信息及外部相关信息。公司
独立董事亦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
随时提出有关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018 年 9 月,公司部分独立董事与部分监事会成员一起组
成了基层机构考察组赴青海和西藏分支机构进行了实地考察,
考察组以座谈的形式与产险、寿险、养老险、普惠等当地机构
的部分干部和员工代表进行会谈,听取了业务一线干部和员工
代表对公司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业务发展方面的意见
和建议。
此外,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公司管理层亦会主动在
董事会上就董事关注的问题或新业务类型等进行专题汇报。上
述一系列举措不但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经营管理透明度,使公司
管理层与董事会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而且也更加
有利于独立董事科学决策。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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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方式灵活、渠道畅顺,不存在任何障碍。
四、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披露工作的通知》,在公司编制 2018 年年度报告过程中,公司
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
全体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关于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
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
另外全体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管理层 2018 年度经营报告等相关
经营情况,并认真对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交的
相关年审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在没有公司任何人员参与的前
提下,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独立的沟通,全
面深入了解公司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并了解审计过程中是否
存在任何问题,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
审核职责。
五、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不存在障碍
2018 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重要经
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收到任何干
扰或阻碍。公司独立董事就股东及公司整体而言有关的多项事
宜发表了具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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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发展、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决策过程中
亦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所有意见和建议本公司均予
以采纳。
六、独立董事年度自我评价
2018 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持续保持独立性,均符合各上
市地监管规则所载的独立性指引的规定,并已向本公司提交有
关其独立性的年度确认书。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参加报
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并对于公司董事会于报告期内审议的重
大事宜,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不存在未尽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于报告期内,在本公司安排下,本公司所有董事均通过出
席若干主题的外部培训或座谈会、参与内部培训或阅读若干主
题的材料等方式,积极参与持续专业培训,拓展并更新其知识
及技能,确保自身始终具备全面及切合所需的信息以对董事会
作出贡献。
七、对董事会及管理层工作的评价
2018 年,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
责,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全体董事努力做到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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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并做到在深
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正确决策,恪尽职守,注重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高级管理层勤勉地实施董事会不时厘
订的本公司的整体方向、目标及策略、业务计划及投资方案,
并对本公司业务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八、新一年的工作展望
2019 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
事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
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叶迪奇、黄世雄、孙东东、葛明及欧阳辉
2019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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