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中国平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1-05-06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合规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合规负责人的议案》,对聘任张小璐女
士出任公司合规负责人发表意见如下:
经查阅公司提供的候选人员的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该等候
选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二、关于签订北大方正集团重整投资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签订北大方正集团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发表
意见如下:
经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本次交易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符合
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葛明、欧阳辉、伍成业、储一昀及刘宏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