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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深铁路: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2010-06-22  

						A 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601333 公告编号:临2010--005

    (H 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00525)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2010 年4 月29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于2010 年6 月22 日(星期二)上午9 时30 分在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 号三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0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股份总数为7,083,537,000 股, 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为

    7,083,537,000 股。出席及委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登记表决的股东共12 名,

    代表股份总数4,101,262,568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0%,详情

    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12

    其中:内资股股东 8

    外资股股东 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101,262,568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711,949,737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389,312,83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7.90%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8.29%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9.61%

    本次会议董事长因公务未能出席,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申毅先

    生担任会议主席主持会议,所有议案均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在任董事9 人,董事申毅先生、俞志明先生、罗庆先生、戴其林先生、

    周志伟先生、吕玉辉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何玉华先生、曹建国先生及李亮

    先生因公务外出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了申毅董事、俞志明董事及罗庆董事代

    为出席;公司在任监事6 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向东先

    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穆安云先生、唐向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审计师、公司律师及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普通决

    议案序

    号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赞成比

    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

    例

    是

    否

    通

    过

    1 批准本公司2009 年年度董事会报告

    3,076,804,812 99.98% 689,050 0.02%

    通

    过

    2 批准本公司2009 年度监事会报告

    3,076,711,012 99.97% 780,550 0.03%

    通

    过

    3 批准本公司200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 3,015,691,922 99.98% 619,550 0.02%

    通

    过

    4 批准本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提取10%法定公积金13,490.19

    万元人人民币,每股派发股息人民

    币0.08 元(含税)

    3,076,698,262 99.97% 845,550 0.03%

    通

    过

    5 批准本公司201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3,076,870,762 99.98% 670,300 0.02%

    通

    过

    6 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 年度中国

    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

    决定其薪酬

    3,064,723,142 99.58% 12,775,370 0.42%

    通

    过

    7 批准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为本公司2010 年度国际核数师并授

    权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决定其薪酬

    3,064,770,692 99.59% 12,740,370 0.41%

    通

    过

    8 批准终止曹建国先生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职务 3,076,725,712 99.98% 721,250 0.02%

    通

    过

    9 批准终止何玉华先生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职务 3,076,665,062 99.98% 721,250 0.02%

    通

    过

    10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本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二名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徐啸明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3,076,207,962 99.97% 906,200 0.03%

    通

    过

    10.2 选举郭竹学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3,076,210,262 99.97% 906,200 0.03%

    通

    过

    11 批准终止姚木明先生第五届监事会

    监事职务 3,076,218,562 99.97% 887,750 0.03%

    通

    过

    12 选举徐凌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3,057,629,944 99.36% 19,578,418 0.64%

    通

    过

    本公司于2010 年4 月29 日发出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后,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原

    董事候选人陈敏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候选人资格,因此原《选举陈敏先生为本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提案取消。自本公司4 月29 日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本

    公司收到持有本公司37.12%股份的股东—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提出的三项临

    时提案:(1)因董事何玉华先生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广州铁路(集

    团)公司提出《关于终止何玉华先生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的提

    案》;(2)《关于选举徐啸明先生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3)《关于选举郭竹学先生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提案》。根据

    本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规定,选举两名以上的非独立董事时需采用累积投票

    制。上述临时提案均在本公司于2010 年5 月18 日发出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中予

    以公告。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向阳、戴毅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