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3-24
A 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601333 公告编号:临 2011—001
(H 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00525)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星期四)上午九时
三十分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 1052 号三楼电话会议室
举行。会议通知已于 2011 年 3 月 8 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董事 7 人,授权委托出
席董事 2 人,其中董事长徐啸明先生、董事申毅先生、俞志
明先生、戴其林先生、周志伟先生、吕玉辉先生亲自出席了
会议,董事郭竹学先生、俞志明先生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本
次会议,分别委托了董事申毅先生、李亮先生代为出席并进
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啸明先生主持,本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知
中列的各项议题经逐项审议获得一致通过,有关事项决议公
告如下:
一、批准调整 IFRS 政府补贴会计政策。为了减少准则差
异,在参考其他相似背景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基础
上,批准同意将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政府补贴的会计政策变更
为作为递延收益列示,并且按相关资产的使用年限摊销确认
收益,并对此项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 2010 年 IFRS 财务报表
的影响进行了确认。
二、通过公司 2010 年度分别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会
计准则编制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对该
等报告予以审议批准。
三、通过公司 2010 年度利润的分配预案:根据国家有
关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0 年度可供分配
的利润以经审计的分别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报告的利润较少者为准,计提盈余公积
以经审计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报告的净利
润为准。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报告的本公
司净利润为 148,647.8 万元人民币,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的财务报表报告的本公司净利润为 155,826.5 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 2010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356,463.3 万元人民币。
现提出以下分配预案: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15,582.65 万元
人民币,按 2010 年底总股本 7,083,537,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派发 2010 年末期股息 0.09 元人民币,计 63,751.8
万元人民币。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
获通过,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一个月内派发。
四、批准通过公司 2010 年境内外年报。
五、批准通过公司 2010 年度境内年度报告摘要及境外
业绩公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
六、批准通过《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七、批准通过公司 201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并根据公
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八、批准通过《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
披露等相关事宜。该报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
九、批准通过《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社会
责任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
该报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
披露。
十、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
司 2011 年度中国核数师并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美国《萨
班斯法案》之规定,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
会及审核委员会决定其酬金。
十一、同意续聘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度国际核数师并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美国《萨班斯法案》
之规定,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及审核委
员会决定其酬金。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基金计划。
十三、同意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 日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并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签发《股东周年大会通知》。
十四、批准同意《关于 2010 年度公司经营班子经营责
任考核及奖励兑现的议案》。
上述第二、三、六、七、十、十一项的有关事宜将提交
201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本公司另行发出
的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