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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深铁路:召开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1-09-21  

						A 股代码:601333                A 股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临 2011--010
(H 股代码:00525                H 股简称:广深铁路)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11 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 11 月 10 日(星期四)上午 9:30 分
        会议召开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 1052 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本公告不适用于 H 股股东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谨定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星期
四)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 1052 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
2011 年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 1052 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 11 月 10 日(星期四)上午 9:30 分
    5、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郭竹学先生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选举李文新先生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由持有本公司 37.12%股份的股东—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提出。有关董事
候选人李文新的简历及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附后。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二零一一年十月十日营业日结束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大会。
    2、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审计师及见证律师等。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或之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确
认回执连同所需登记文件送达本公司注册地址。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送递。
    2、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
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个人股东应携带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
    (1)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並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
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表决。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3)委任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
署。如投票代理委托书由授权人代表签署,则该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
公证手续。投票代理委托书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如有)必须在股东大会或其延
会(视情况而定)举行前二十四小时交回本公司注册地址,方为有效。
    4、股东使用之出席确认回执及投票代理委托书详见附件一、附件二;H 股股东的股东
大会通知及使用之出席确认回执、投票代理委托书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寄发。

    五、其他事项
    1、预计股东大会会议需时半天,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用、食
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公司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 1052 号
    电话:86-755-25587920 或 25588146
    传真:86-755-25591480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文新,男,48 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李先生先后任铁道部科学研究院
运输研究所实习生、铁道部科学研究院运输及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广州铁路局广州北站助理
工程师、工程师,广州铁路局办公室秘书科秘书,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羊城总公司石围塘
车站副站长、广州南站副站长、广州西站站长、新街车务段段长、广州铁路(集团)货运处
副处长、运输处副处长、运输处处长,2001 年 3 月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2 年 6 月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怀化铁路总公司总经理,2003 年 6 月任广州铁路(集
团)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2005 年 4 月任青藏铁路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6 年
9 月任铁道部运输指挥中心副主任、运输局副局长兼运力资源部主任,2007 年 1 月任铁道科
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2009 年 9 月任铁道部多种经营发展中心主任,2011 年 6 月起
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由于担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
州铁路(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李先生未持有本公
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持有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37.12%股份的股东—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提名,提名
李文新先生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经审核该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该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
调和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向股东大会推荐该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卢敏霖

               刘学恒

               刘飞鸣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出席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1 年 月    日下午营业日结束,我单位(个人)持有广深铁路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临时股
 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帐号:
   股东签署:(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回执。回执复印亦属有效。
 2、必须以亲递、邮递(以当地邮戳为准)或传真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或之前将此回执及相
 关登记文件交回本公司。
 3、 (1)如亲递或邮递,请送至:            (2) 如传真,请传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和平路 1052 号                    董事会秘书处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号码:(86-755)-25591480
          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10
附件二

                          出席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临时股东大会投票代理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深铁路股
    份有限公司 2011 年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附注 2)   (附注 2) (附注 2)
        审议及批准以下普通决议案
1       关于终止郭竹学先生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       关于选举李文新先生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投票代理委托书。投票代理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2、您如欲投票赞成某一项议案,则请在(赞成)栏内加(√)号;如欲投票反对某一
项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弃权某一项议案,则请在(弃权)栏
内加上(√)号,如授权人没有填上任何指示,受委托代表可就该项议案自行酌情投票或放
弃投票。投弃权票、放弃投票的,在计算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3、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如投票代理委托书由授权人代表签署,则该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手续。本投票代理委托书连同经公证之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如有),最迟须于临时股东大会
或其延会(视情况而定)举行时间前二十四小时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
1052 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