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2-03-28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深铁路”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 2011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1 年,公司先后召开了 201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1
年临时股东大会共两次股东大会,五届十九次、五届二十次、
六届一次至六届四次共六次董事会会议,以及七次审核委员
会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2011 年广深铁路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审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表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召开方式
股东大会
2011 年 6 月 2 日 201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现场
2011 年 11 月 10 日 2011 年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
董事会会议
2011 年 3 月 24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现场
2011 年 4 月 14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通讯
2011 年 6 月 2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现场
2011 年 8 月 18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讯
2011 年 10 月 25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讯
2011 年 12 月 27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讯
审核委员会会议
2011 年 3 月 9 日 2011 年第一次会议 现场
2011 年 3 月 16 日 2011 年第二次会议 通讯
2011 年 3 月 23 日 2011 年第三次会议 现场
2011 年 4 月 13 日 2011 年第四次会议 通讯
2011 年 6 月 2 日 2011 年第五次会议 现场
2011 年 8 月 17 日 2011 年第六次会议 通讯
2011 年 10 月 24 日 2011 年第七次会议 通讯
小计 14 次会议 7 次现场;8 次通讯
2011 年度任期内,我们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 / 审核 亲自出 委托 缺 应列席股东 列席股东大
( 注) 委员会次数 席 出席 席 大会次数 会次数
卢敏霖 4/3 4/3 — — 1 0
刘学恒 4/3 4/3 — — 1 0
刘飞鸣 4/3 4/3 — — 1 1
戴其林 2/4 2/4 — — 1 0
周志伟 2/4 2/4 — — 1 1
吕玉辉 2/4 2/4 — — 1 0
注:201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选举卢敏霖先生、刘学恒先
生和刘飞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戴其林先生、周志伟先生和吕玉
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1 年度,我们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义务,出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核委员会会议及列席股东大会。公司
按规定发出各项会议通知,并留有足够的时间供我们在会前
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和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做好充
分的准备工作。在董事会会议和审核委员会会议上,我们从
专业角度出发,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分析判断,积
极参与讨论,提出独立意见和合理化建议,较好地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在董事
会会议和审核委员会会议上发表的意见,已形成相关会议记
录和会议纪要,并由公司妥善保存。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1 年度,我们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以及相
关法律法规发表了如下独立董事意见(第 1、2 项由已卸任
之独立董事戴其林先生、周志伟先生和吕玉辉先生发表):
1、2011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上发表了:
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分别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
则编制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境内外审计师的独立意见;
2、2011 年 6 月 2 日,在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
发表了: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2011 年 11 月 10 日,在公司 2011 年临时股东大会上
发表了:
关于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审阅和监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事项,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和公司透明度。
2、在日常工作中,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运营情况的汇
报,在管理层陪同下开展现场调研和考察工作,深入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和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董事会
决议执行和管理层履职等情况。
3、根据公司《审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规定,保持与公司年审会计事务所的沟通,听取公司总会计
师关于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对年度财务报
告认真进行审核,全面客观评价年审会计事务所的年度审计
工作,就续聘公司境内外审计师发表独立意见。
4、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确认公
司年度关联交易均在日常业务中订立,且该等交易均按一般
商业条款进行,该等关联交易按照协议条款进行,交易条款
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5、加强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公司董事
会传阅的证券监管部门通知、文件和通报等,树立保护公众
股东权益和公司整体利益的意识,增强自身参与董事会决策
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11 年度,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情况;
4、未有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
票权;
5、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诚信、独立公正地履
行职责和义务,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做出更多贡献。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名): 卢敏霖
刘学恒
刘飞鸣
2012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