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601333 公告编号:临 2012--006 (H 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00525)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 2012 年 3 月 27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二)上午 9 时 30 分在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 1052 号三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 201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7,083,537,000 股,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为 7,083,537,000 股。出席及委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登记表决的股东共 14 名,代表股份总数 4,018,487,497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3%,详情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14 其中:内资股股东 10 外资股股东 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018,487,497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638,548,666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379,938,83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6.73%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7.25%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9.48% 董事长李文新先生因公务出差,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举申毅 董事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了会议,董事俞志明先生、罗庆先生、卢敏霖先生、刘 飞鸣女士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长李文新先生、董事李亮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 议,均委托董事俞志明先生代为出席;董事徐啸明先生、刘学恒先生亦因公务未 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分别委托董事申毅、刘飞鸣代为出席;公司监事及公司董 事会秘书郭向东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穆安云先生、唐向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审计师、律师及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代表出席了会议。所有议案均以记 名投票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普通决 赞成 反对 反对 是否 议案序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号 批准本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1 告 3,114,473,412 99.97% 868,200 0.03% 通过 批准本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2 告 3,114,413,262 99.97% 919,150 0.03% 通过 批准本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3 报告 3,114,679,212 99.97% 809,300 0.03% 通过 批准本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18,113.75 4 万元人人民币,每股派发股息人民币 3,114,635,212 99.98% 730,200 0.02% 通过 0.10 元(含税) 5 批准本公司 201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3,114,400,512 99.97% 915,250 0.03% 通过 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12 年度中国 6 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 3,114,521,562 99.97% 896,850 0.03% 通过 决定其薪酬 批准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7 为本公司 2012 年度国际核数师并授 3,114,569,712 99.98% 751,100 0.02% 通过 权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决定其薪酬 终止徐啸明先生广深铁路股份有限 8 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3,110,470,274 99.91% 2,944,550 0.09% 通过 选举孙景先生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 9 公司董事会董事 3,101,975,024 99.63% 11,377,000 0.37% 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毅、戴宁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