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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深铁路: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2-31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16-12
(H 股代码:00525           H 股简称:广深铁路股份)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12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 1052 号广深铁路股份有

   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4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92,203,255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652,466,43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839,736,8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9.30%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7.4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1.8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武勇先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根据《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超过半数董事推荐,由董事总经理胡酃酃先生主持,所有议
案均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符合《公式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胡酃酃、罗庆、贾建民、王云亭先生出
   席了会议,董事武勇、孙景、俞志明、陈建平、陈松先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1 人,监事宋敏女士出席了会议,监事刘梦书、陈
   少宏、申俭聪、李志明、周尚德先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向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罗建
   成先生、总会计师唐向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另外,本公司律师及香港证
   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关于审议中国铁路总公司与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日

   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2,687,937     98.58     327,200      1.42           -           -

         H股         838,728,918      99.88     238,550      0.03     769,350        0.09

     普通股合计:    861,416,855      99.84     565,750      0.07     769,350        0.0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审议批准《关于审
         议中国铁路总公
         司与广深铁路股
 1                        861,416,855         99.84   565,750       0.07   769,350      0.09
         份有限公司日常
         关联/持续关连交
         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数赞成,获正式通过。因本公司股东-----广州
  铁路(集团)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 2,629,451,300 股不计
  入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内,所以该决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62,751,955 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戴毅、邓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