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深铁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2003)56号]等相关要求,我们在对公司2016 年财务报告进行核查时,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 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 陈 松 贾建民 王云亭 2017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