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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深铁路: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2018-03-29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2017年,我们作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2017年度任期
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陈松先生,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
同时担任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之审核委员会和薪酬委
员会主席。陈先生拥有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投资方向博
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内部审计师。陈先生曾
任广东食品药品学院高等数学和医药机械教师,中山大学管
理学院MBA及EMBA校外导师,宝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培训生、口腔事业部(佳洁士)财务分析经理,亨氏(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事业部财务总监、首席财务执行官、执行
董事,科蒂(中国)首席财务执行官和彩妆事业部董事、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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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波尔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CFO,现任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
       2.贾建民先生,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
研究生学历,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商学院博士学位。
贾先生曾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
会委员,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美国营销科学学会
(MSI)学术董事,拥有丰富的公司资讯和培训经验,其服
务对象包括和记黄浦、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信银行、IBM、
中铁集团、中国中车等。贾先生现任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
学院市场学系教授和系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3. 王云亭先生,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
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医学系,北京大
学光华学院EMBA。王先生曾任中商外贸深圳公司副总经理,
北京首都华银集团副总经理,现任陕西财富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我们三名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
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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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我们三名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
其它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7年度,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6次审核委员会
会议和1次周年股东大会,未召开薪酬委员会会议。我们亲
自出席或委托出席了所有会议。
    上述会议共审议通过议案56项,主要包括制定和修订公
司制度、选举董事、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分红派息、以及定
期报告等内容(详见公司有关公告)。上述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没有对
2017年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题提出
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关注公司持续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公司保持积极
有效沟通,听取管理层汇报。对于公司于2017年内所进行的
关联交易,我们确认:该等关联交易均在日常业务中订立,
且均按一般商业条件并根据有关协议的条款进行,交易条款
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未有超越先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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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所披露的上限。
    2017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键审计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通知要求,对于股票同时在内地
和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公司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审
计报告相关准则,我们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
的重要事项进行审阅。审计报告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
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根据审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
的证据,我们认为公司的应收账款减值评估的是有合理的证
据支持的。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             事项                    意见类型

                    对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保的情况。

                    对广铁集 团提名武勇先
 2017    第七届董
                    生、胡酃酃先生、孙景先
 年3月 事会第十
                    生、俞志明先生、陈建平 同意向股东大会推荐成为
 29 日   五次会议
                    先生和罗 庆先生作为公 董事候选人。

                    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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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17年度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度未进行再融资,无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于2017年任期届满。于2017年6
月15日召开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武勇、胡酃酃、孙景、俞
志明、陈建平、罗庆、陈松、贾建民、王云亭当选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刘梦书、陈少宏、申俭聪、李志明当选为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周尚德、宋敏作为职工代
表出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职工监事。
   在 2017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武勇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长。
       在 2017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刘梦书先生当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除此之外,无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或津贴根据股东大会有关决议执

行。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八)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7 年度,公司之审计师分别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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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审计师)及罗兵咸永道会计
师事务所(国际审计师)。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境内审计师
为公司连续服务的时间为 10 年,国际审计师为公司连续服
务的时间为 15 年,有关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的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
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负责执行本公司在上海交易所及美国纽约股票交
易所披露的2017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
师事务所负责执行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的2017年度报
告的审计工作。
    我们对公司审计师 2017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和执业质量
做出肯定性评价,对续聘审计师发表了独立意见,建议续聘
公司审计师。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7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2016年度末期股息0.08
元/股(含税),共计现金分红566,682,960元。公司董事会
建议派发2017年度末期股息0.08元/股(含税),待提交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广铁集团承诺事项如下:
    1、广铁集团及其下属的任何其它成员将不会在公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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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的线路范围内,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铁路运
输及相关业务上对公司有竞争的业务活动。广铁集团及其下
属的任何其它成员在广坪段铁路运营资产及业务收购后也
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2、广铁集团在与公司的经营往来中,将尽量减少与公
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不可少的关联交易,广铁集团将本着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履行关联交易,不会滥用大股东地
位,作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正常履行,无违反承诺的事项存在。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审核委员会工
作条例》、《审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
办法的规定,监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和有关公告
的披露质量和完整性。特别是在年报工作中,能够加强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开展实地考
察,较好地行使了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中
应尽的职责。此外,我们还审阅了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完成了相关工作底稿。
    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监管要求,
信息披露实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在实施“萨班斯 404”法规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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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开展内控建设和
评价工作。我们作为审核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督审查公司内
部控制工作。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2016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和 20-F 表,有关报告认为公司与财务报告
相关内部控制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基准日)有效,未发
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2017 年,公司内控体系运行良好,未发现存在内控设
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有关公司 2017 年度内控评价与
审计报告详情请参阅公司有关公告。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审核委员会召开6
次会议,未召开薪酬委员会会议。有关会议的召集和议程符
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审核委员会工作
条例》的规定,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重点对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为公司经营发展和
董事会科学决策做出了贡献。2018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建言献策,维护
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
    特此报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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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陈   松   贾建民   王云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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