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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深铁路:广深铁路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03-30  

                        公司代码:601333                                                         公司简称:广深铁路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广州车站、广州东车站、广州房建公寓段、广州工务
段、广州机务段、广州车辆段、广州客运段、广州货运中心、广州北车辆段、广州南高铁工务段、深圳
列车经贸实业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6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业务流程层面及信息技术系统层面,其中公司层面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
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业务流程层面包括了收入、成本、资金、资产、财务报告等方面;信息技术
系统层面包括收入报表系统、铁路客货票核算分析系统、货运制票子系统和杂费核收子系统、物资管理
系统、铁路客票预定与发售系统、会计核算与管理系统、广九直通车售票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收入核算、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等方面。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相较以前年度调整如下:公司以往年度参考了在美国
上市的公司在执行萨班斯404条款时的通行做法,以公司年度税前利润的5%作为量化考虑因素。由于2020
年度公司经营受到新冠疫情严重影响,年度税前利润大幅度降低,为保持公司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合理
性,以最近五个年度平均税前利润的5%作为量化考虑因素。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错报的      是指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   是指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        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
绝对金额            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   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        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
                    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   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        被视为一般缺陷。
                    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大于   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小于
                    量化因素的错报。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大
                                             于 量 化 因 素 的 75% 的 错
                                             报。


说明:
    以公司最近五个年度平均税前利润的5%作为量化考虑因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造成直接财      是指一个或一组内部控制   是指一个或一组内部控制        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
产损失的绝对金      缺陷的存在,可能造成大   缺陷的存在,可能造成小        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
额                  于量化因素的直接损失。   于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        被视为一般缺陷。
                                             大于量化因素的 75%的直
                                             接损失。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或未按决策程序执行;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公司造
                   成重大社会影响;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④发生重大安
                   全责任事故。
重要缺陷           ①重要决策程序不科学或未按决策程序执行;②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要缺陷
                   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上述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组将报告期内公司内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向公司董事会、审
核委员会及经理层进行了专题汇报。公司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通过持续跟
踪确保整改到位;对具有共性的内控缺陷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防范和控制风险
的发生。经过整改,公司所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得到了有效改进和完善。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议事规则及制度,形成了一套包括投融资管理、信

息披露、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人力

资源管理以及财务报告编制等内容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基本建立起了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

程的内控制度,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制约机制,以及符合公司经营特点的管理规范与流程,形成了一

套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并对其有效运行进行了持续监督。
    2021 年,公司将继续按照《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萨班斯 404 条款等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
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武勇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