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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上

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

核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

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我们对各董事候选人的审查,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

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

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

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

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我们同意提名张志宏先生、汪勤先生、、陈志先生、凌锋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丁小银先生、姜明先生、

孙军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事项提交

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

了公司 2017 年年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



                                独立董事:丁小银 姜明 孙军军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