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2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现将我们在 2018 年度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3 名,人数
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人数比例和配置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独立性
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我们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履历
丁小银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58 年 5 月,大学专科,中国
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汽车交易市场财务经理、总
裁助理,上海富兰德林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
务所上海分所高级项目经理、副所长;现任上海四达会计师事务所董
事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孙军军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0 年 6 月,研究生学历。曾
任山西证券有限公司证券交易员、营业部总经理、研究所总经理;上
海汉世纪投资管理公司股权投资管理。现任上海界石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姜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6 年 8 月,博士研究生学历,第
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天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
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我们及我们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
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
及相关会议,在出席会议前,全面了解议案背景、内容和相关信息,
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我们对本年度董
事会审议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我们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我们积极参加公司
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二)日常工作情况
日常工作中,我们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的交流、公司会
议、现场考察、查阅公司文件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
及时关注与公司有关的媒体信息以及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并及时与管理层交换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有
关经营情况,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
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
项均进行事前了解,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按
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存
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在董事会对相关
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我们对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公司
的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规范,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认为高级管人员薪酬事宜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各人的工作
岗位与职责,未偏离可比市场情况,符合按劳取酬的公平原则。
(四)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发布的《上海大智慧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 4 次,临时公告 121 次。基本
涵盖了公司所有的重大事项,使投资者能够更全面、及时、真实的了
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严
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符合《公司章程》及《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
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
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合理保证。2018 年度,公司经营运行正
常,经营情况良好。
(九)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各自实施细则,履行相
关职责。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我们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 年,我们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不断学习
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共同努力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丁小银、孙军军、姜明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