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519 公司简称:大智慧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 6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志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志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1,896,757,982.96 2,050,809,340.47 -7.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75,202,988.86 1,468,282,595.94 0.47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220,339.21 413,241,959.35 -130.54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453,555,567.71 446,148,994.93 1.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555,639.04 -85,148,631.7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376,951.78 10,564,105.68 -1.7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 -6.07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8 -0.043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8 -0.043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项目 说明 (7-9 月) (1-9 月)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7,641.87 1,175,195.11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2 / 6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341,397.66 1,411,138.67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2,002,289.87 2,984,781.10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6,662.63 -465,953.39 所得税影响额 431,680.02 73,525.77 合计 3,299,672.05 5,178,687.26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84,11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比例 期末持股数量 售条件股 股份 股东性质 (全称) (%)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张长虹 704,792,657 35.46 0 质押 70,000,000 境内自然人 浙江新湖集团 308,560,400 15.52 0 质押 300,246,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 张婷 85,025,402 4.28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张志宏 51,238,600 2.58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 11,889,580 0.60 0 未知 / 其他 有限公司 倪国强 4,149,038 0.21 0 未知 / 未知 顾雅婷 3,511,100 0.18 0 未知 / 未知 中国证券金融 3,292,600 0.17 0 未知 / 国有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 张海峰 2,386,885 0.12 0 未知 / 未知 吴镇歆 2,300,000 0.12 0 未知 /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张长虹 704,792,657 人民币普通股 704,792,657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8,560,400 人民币普通股 308,560,400 张婷 85,025,402 人民币普通股 85,025,402 张志宏 51,238,600 人民币普通股 51,238,6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795,980 人民币普通股 11,795,980 倪国强 4,149,025 人民币普通股 4,149,025 3 / 6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顾雅婷 3,511,100 人民币普通股 3,511,1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292,600 人民币普通股 3,292,600 张海峰 2,386,817 人民币普通股 2,386,817 吴镇歆 2,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0 公司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与公司第三大股东张婷女士系兄妹关系;与公司第四大股东张志宏 动的说明 先生系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不适用 持股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期末金额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末变动比 情况说明 例(%) 主要原因系支付数 预付款项 14,604,648.45 7,976,236.94 83.10 据及服务费。 其他非流动金融 主要是参股公司公 1,347,694.15 4,828,857.85 -72.09 资产 允价值减少。 主要系支付机房改 在建工程 2,090,367.99 1,240,324.86 68.53 造费用。 主要系上期期末计 应付职工薪酬 4,438,085.06 48,059,827.30 -90.77 提应支付薪酬费用 较高。 主要系支付上期期 应交税费 14,028,496.09 21,198,692.19 -33.82 末计提的税金。 主要系支付上期期 其他应付款 24,946,850.03 137,694,397.06 -81.88 末计提应支付的 诉 讼赔付金。 主要系本期新收入 预收款项 11,315,104.81 133,209,409.98 -91.51 准则科目调整。 4 / 6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主要系本期新收入 合同负债 188,896,100.35 不适用 准则科目调整。 主要系本期期末部 分民事诉讼已有二 审判决或调解结果, 预计负债 25,908,007.03 88,828,902.03 -70.83 相应赔偿金额已支 付或转入其他应付 款。 主要系待摊销的递 递延收益 2,118,461.24 1,025,000.76 106.68 延收益增加。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较上 项目名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年同期变动比 情况说明 例(%) 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 其他收益 3,383,118.78 5,576,537.06 -39.33 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 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 主要系参股公司公允 -2,853,153.74 -275,226.03 不适用 收益 价值减少。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较 项目名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上年同期变 情况说明 动比例(%) 上年同期,公司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 经营活动产生的 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 -126,220,339.21 413,241,959.35 -130.54 现金流量净额 重分类,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净流入金额 较大。 投资活动产生的 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减 -24,413,724.23 10,661,061.02 -329.00 现金流量净额 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 -1,630,286.73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公司诉讼的情况 5 / 6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因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于2016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2016]88号),公司因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及的虚假陈述责任,陆续收到上 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上海金融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 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一中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 法律文书合计3,819例,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64,442.59万元。公司收到一中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发 来的《民事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721例,法院准许原告撤回对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案的起诉,撤回的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15,607.14万元。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民事调解书》及 相关法律文书,公司与1,321名原告自然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公司应赔偿金额及支付案件受理费 为10,385.95万元。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二审《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及驳回共 计1,399名,判决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损失合计20,630.24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根据法院调解结果和二审判决结果确认应赔偿金额及期末尚未支付 的受理费用合计31,016.19万元(其中已支付金额合计30,739.57万元),对尚在审理中的剩余诉 讼计提预计负债余额为2,590.80万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志宏 日期 2020 年 10 月 30 日 6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