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02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 2021-019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1年01
月01日开始执行。
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
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
下:
(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
的会计处理;
(四)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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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
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于 2021年0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
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
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
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
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
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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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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