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大智慧: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11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 2021-03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新甫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的 484 名拟激励对象中,因

部分拟激励对象离职、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由 484 调整为 462 人。激励对象调减的份额由其他激励对象部分认

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189 万股调整为 4181.9 万股,预

                                 1
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作调整,为 811 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次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下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

整。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

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

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


                              2
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5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 462 名激励

对象授予 4181.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12 元/股。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