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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3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
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思坚先生具备履行
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
    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张思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以下本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丁小银 孙军军 赵丽梅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