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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智慧: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9-30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18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889 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

3 楼萧邦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1.01    张思坚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

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519      大智慧         2021/10/1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原件,并提交:(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或

复印件)。

    (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

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股
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四)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原件,并提交:(1)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3)

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

箱(邮箱:IR@gw.com.cn)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

式登记。

    (六)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邮编:200127 电话:021-20219261

    联系人:岳倩雯、孙雨洁

    (七)登记时间:

    2021 年 10 月 15 日 9:30—11:30、13:30—17:00。(信函以收到

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

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

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

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

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
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二)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

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

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三)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遵从上海防疫部门、会议地

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建议外地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加股东大会。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

各项工作。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

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1.01      张思坚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