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2-01-28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
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 年 2 月 17 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519 大智慧 2022/2/10
二、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议案的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2.01 赵丽梅
2.取消议案原因
鉴于赵丽梅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
于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下《赵丽梅》子议案的审议。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张长虹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公司 34.75%股份的股东张长虹,在 2022 年 1 月 27 日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赵丽梅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故公司董事会拟撤销对赵丽梅女士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鉴于此,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翟振明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收到
单独持有公司 34.75%股份的股东张长虹先生发来的《关于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将上述提名翟振明
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889 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
3 楼萧邦厅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1.01 张志宏 √
1.02 汪勤 √
1.03 陈志 √
1.04 蒋军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 翟振明 √
2.02 张思坚 √
2.03 穆家乐 √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3.01 章新甫 √
3.02 夏强 √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张志宏
1.02 汪勤
1.03 陈志
1.04 蒋军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翟振明
2.02 张思坚
2.03 穆家乐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3.01 章新甫
3.02 夏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