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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智慧: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2-01-28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
                          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 年 2 月 17 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519        大智慧           2022/2/10

    二、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议案的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2.01                         赵丽梅

    2.取消议案原因

    鉴于赵丽梅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
于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下《赵丽梅》子议案的审议。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张长虹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公司 34.75%股份的股东张长虹,在 2022 年 1 月 27 日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赵丽梅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故公司董事会拟撤销对赵丽梅女士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鉴于此,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翟振明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收到

单独持有公司 34.75%股份的股东张长虹先生发来的《关于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将上述提名翟振明

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889 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
3 楼萧邦厅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1.01   张志宏                                          √

1.02   汪勤                                            √

1.03   陈志                                            √

1.04   蒋军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   翟振明                                          √
2.02   张思坚                                      √

2.03   穆家乐                                      √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3.01   章新甫                                      √

3.02   夏强                                        √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张志宏

1.02          汪勤
1.03          陈志
1.04          蒋军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翟振明
2.02          张思坚

2.03          穆家乐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3.01          章新甫
3.02          夏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