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2021年度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15
2021 年度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审
计与内控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
业作用,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关联交易规范管理以及内
部控制规范实施等方面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
计与内控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的工作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
内控委员会完成,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
其中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担任,委员中独立董
事占比达到 2/3。
二、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
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一)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报审计计划》。
(二)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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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报告》《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 年度审计工作
计划》,并听取审计机构关于 2020 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情况汇
报和公司内部 2020 年内控自评估报告。
(三)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四)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
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
员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
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
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其较
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听取审计机构关于 2020 年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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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情况汇报,并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对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与审计机构沟
通并审阅相关资料。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与内控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
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同时在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
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
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
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
题的情况。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年
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
度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严格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
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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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错报的情况。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
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认为公司
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与内控委员
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的职
责,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所有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无一人缺席,做
到了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圆满地完成了报告期内的工作。在新的年
度里,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继续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
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2022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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