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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辰实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2006-09-13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0万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4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于2006年9月13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招股意向书摘要于2006年9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次发行采用向A股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下称“战略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战略配售不超过5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6.67%;网下配售不超过2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3.33%(回拨机制启用前);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向询价对象的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区间,并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中公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最后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的下限将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每股账面净资产值。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初定发行数量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为:
    1、如网下配售认购不足,而网上发行有超额认购,则将网下配售未获认购股数拨到网上发行;如网上发行认购不足,余股由承销团进行包销。
    2、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有超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2%且低于网下配售的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中签率高于网下配售的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配售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最终数量的5%(7,500万股)。
    A股战略投资者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的申购,并承诺接受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情况确定的发行价格。A股战略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将获得足额配售。
    A股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配售部分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和《股票发行审核备忘录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要求,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06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8日期间,分别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中的60家进行初步询价,其中包括34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2家证券公司、4家信托投资公司、6家财务公司、3家保险公司和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