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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辰实业: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9-03-21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06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 北辰 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

座1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股东代

表监事刘慧先生因其他公务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详见附件1)。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

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182,452,462元,按母公司报表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71,150,567元。2018年年度派发股息每股现金人民币0.12




                                       1
元,拟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4,042,400元(含税),具体派发时间和办法将另行公

告。本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王建新先生、刘慧先生2018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

均为零;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张金利先生2018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

555,532元人民币;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颜景辉先生2018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

酬为545,010元人民币;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卫延先生2018年度由本公司发放

的薪酬为581,650元人民币。

    2019年度,本公司监事的基本薪酬参照2018年度监事薪酬标准执行,并最

终由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确认。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按规定予以披露。

   五、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并按规定予以披露。

   六、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及ESG报告,并按规定予以披露。

   七、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18年年度按照香港联合

交易所要求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业绩公告文本,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2
上市规则及年报披露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

要》文本,并对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公司2018年度境内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年度报告、业绩公告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公司2018年度境内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年度报告、业绩公告的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

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



   附件: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




                                  3
附件: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下简称“本监事会”)遵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权,维

护股东权益,维护本公司利益,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合理谨慎、勤勉主动

地开展工作。

    2018 年,本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并且监事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

会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8 年临时股东大会,并在公司 2018 年年度报

告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拟提呈予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经审

核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以及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

告,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重大决策及具体决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是否维护股东及员工利益等,进行了严格有效的监督。本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均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

序合法,遵守诚信原则,工作克勤尽职,并真诚地以股东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使

职权。

    报告期内,本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上

一年度的现金分红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从事内幕交易等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也得以有效

执行。同时,本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并依法履

行审核及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监事会对本公司 2018 年度各项工作和取得的经济效益表示满意,对本公

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2019 年,本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维护股东利

益,履行好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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