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实业:北辰实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16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27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 北辰 G2
债券代码:185738 债券简称:22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7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大厦 A 座 12 层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12,541,555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179,557,90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2,983,6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6.012307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5.03269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97961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有
关议案;
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伟东先生主持此次股东大会;
3、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董事郭川先生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川先生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对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
度进行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77,070,500 99.789124 2,487,400 0.210876 0 0.000000
H股 11,161,645 33.839928 21,822,010 66.160072 0 0.000000
普通股合计: 1,188,232,145 97.995169 24,309,410 2.004831 0 0.000000
2、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补充审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77,070,600 99.789133 2,487,200 0.210859 100 0.000008
H股 11,161,645 33.839928 21,822,010 66.160072 0 0.000000
普通股合计: 1,188,232,245 97.995177 24,309,210 2.004815 100 0.00000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批准北辰
实业《关于对公
1 司 2022 年度预 16,070,469 86.596521 2,487,400 13.403479 0 0.000000
计新增财务资
助额度进行授
权的议案》
审议批准北辰
实业《关于补充
2 审 议 公 司 提 供 16,070,569 86.597060 2,487,200 13.402401 100 0.000539
财务资助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一凡、李卓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
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