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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4月26日,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4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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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22,54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337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7,003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涉及人员5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

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钦顺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学伟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钦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学伟

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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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钦顺先生、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刘学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8万元,

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208万元。上述审计

费用在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审计费

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

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并

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无影响其执业的诚信记录,其在对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提议续聘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续

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任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较好的诚信记录和较强的投

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性要求;公司此次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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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具备较好的诚信记录和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满足公司

未来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确保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

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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